各民族结合日常生产生活,创造出各具特色的音乐规律和舞蹈形式。芦笙,是流行于贵州、广西、湖南、云南等地的簧管乐器。每逢佳节,各族群众吹起芦笙跳起舞,举办形式多样的芦笙会,共享节日的欢乐。
芦笙的文化源头,可以追溯到战国至汉代古滇墓葬出土的青铜葫芦笙。云南江川李家山古墓出土的青铜葫芦笙斗,是目前西南这类簧管乐器最早的实物遗存,距今两千余年。唐宋时期,木斗形制的“卢沙”与葫芦笙并行流传。到明代,汉文典籍正式出现“芦笙”之名。汉文古籍留下大量西南地区各民族喜爱笙乐的真实记录。唐代樊绰《蛮书》记载:“少年子弟暮夜游行闾巷,吹壶卢笙,或吹树叶,声韵之中,皆寄情言,用相呼召。”记录西南各族青年借笙乐传递情意的社会风俗。《宋史》载,西南民族进入宫廷献舞,“一人吹瓢笙,如蚊蚋声。良久,数十辈连袂婉转而舞,以足顿地为节。询其曲,则名水曲。”清代的《贵阳府志》载:“花苗跳月,孟春植冬青树于跳场,缀以鲜花,名曰‘花树’,男女皆艳服,吹笙踏歌绕村而舞,名曰‘跳月’。”还原了贵州民间跳月盛会热闹鲜活的场景。
在各民族的传说里,芦笙同样占有重要地位。如:苗族传说中,芦笙乐声能够愉悦太阳,也是团聚的信号;仡佬族、瑶族将芦笙乐舞作为缅怀先祖、祭祀礼俗的重要载体;水族传说中则记载芦笙是意外得到的神异竹管,水语将芦笙称作“苗族乐管”,从语言层面印证各民族间源远流长的文化交流。这些民间传说虽不等同于严谨史实,却反映芦笙深深融入各民族精神世界。
千百年来,各族先民将芦笙深度融入祭祀、婚恋、节庆等日常生活。同一件乐器,经各民族传承发展,衍生出风格各异的曲调与舞蹈。在苗族大型芦笙会上,数万人汇聚芦笙堂,各族群众欢聚一堂,笙歌不息;在广西三江多耶节上,黔湘桂毗邻地区侗族、苗族、瑶族等芦笙队伍齐聚鼓楼坪,以笙会友、同台竞技;水族端节期间,村寨笙乐飞扬,人们踏歌起舞,庆贺秋收。芦笙早已不再只是一件演奏乐器,它成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鲜活文化符号。
从古滇墓葬的葫芦笙斗到大山里此起彼伏的笙歌,芦笙见证各民族文化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各民族在共享这门乐器的同时,持续丰富其文化内涵。时至今日,古老的芦笙又借助非遗传承、文旅展演、新媒体传播等契机走向更广阔的舞台。
(贵州省民族古籍整理办公室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