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杜再江) 9月11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举行的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四五”以来,我省累计实施临时救助超过125万人次。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推行“小额快救”制度,建立分档量化救助标准,推动临时救助更加及时、规范、精准、顺畅。
临时救助制度是我国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兜底的再兜底”的关键功能,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重要防线。《通知》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和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具体举措,围绕全面开展急难事项“小额快救”、合理确定临时救助标准、进一步加强政策统筹、强化组织领导和要素保障四个方面作出系统安排。
时效性更强,急难救助告别“急而不快”。对因突发变故、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急难情形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直接登记救助对象、事由、金额等信息,不再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公示,办理时限一般不超过3天,让“救急难”从原则性规定变为可操作、可预期的标准化流程。
标准更明确,量化标尺压缩自由裁量。“小额快救”最高不超过当地1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他临时救助最高不超过当地城市低保月标准的6倍;对困难情形复杂或救助金额已达上限仍难缓解的,可通过“一事一议”确定救助方式和金额,最高可给予5万元救助,让救助标准更加透明可预期。
覆盖更精准,刚性支出致困“应助尽助”。突出需求导向,将因教育、医疗等必需支出突增、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的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列为重点保障对象,采取“一次审批、分阶段发放”方式,确保救助资金在困难持续期内有序到位,让救助资源精准流向最需要的群众。
衔接更顺畅,制度统筹实现“闭环管理”。对经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专项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严重困难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已纳入救助范围的家庭,一段时间内不再重复核查其收入和财产状况,既减轻基层和群众负担,又实现救助制度无缝衔接。
“政策的生命力在于落实。”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将重点抓好政策培训、强化资金保障、加大政策宣传、加强指导监督,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让困难群众在急难时刻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