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联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施行,以国家立法形式把党的民族工作创新理论成果固化为制度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强化法治教育,引导青年学生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将法律条文转化为青年学生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融入思政课的时代价值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既是治理民族事务的制度准绳,也是培育青年家国情怀的教科书,其立足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重大原创性论断转化为国家意志,厘清了民族与宗教、文化习俗与社会治理、历史叙事与法治底线等边界,为高校思政课教学划定了清晰的内容框架。把这部法律系统融入思政课,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一是补齐法治教育短板,实现道德教育与法治约束双向统一,引导学生明白民族团结不只是道德倡议,更是每一名公民的法定义务和刚性约束;二是有助于培育一大批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青年人才,为民族地区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筑牢青年思想根基。
用好思政课堂,实现法理与学理深度耦合
高校要依托思政课搭建“分课程嵌入、分章节对接、分专题精讲”的教学模式,把法律条文精准嵌入教材体系,形成法律条文、民族理论、法治理论三位一体同向推进的格局。
精准对接各门课程,分层次有机融入核心内容。在《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法治篇章,重点讲授法律关于公民维护民族平等的条款,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开展联合教学,厘清法治底线。在《形势与政策》课程中,解读法律中关于各民族互嵌式社区环境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制度条款,结合东西部协作、乡村振兴中的民族团结进步实践展开教学。在《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课程中,阐释这部法律出台的历史逻辑与实践逻辑,彰显民族事务治理体系不断走向法治化的历史进程。各门课程同向同行,发挥协同效应,形成必修课打底、选修课延伸的课程体系。
创新案例教学法,变条文灌输为以案释法。高校思政课教学要打破“法律条文解读”的传统模式,挖掘教学案例资源:一是结合全国典型法治案例,选取依法处置破坏民族团结言行等司法案例,组织模拟法庭、课堂辩论赛,引导学生辨析行为边界;二是结合民族地区实践案例,把运用法律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治理实践搬进课堂,将法律条文具象化。
落实集体备课教研制度,规范教学讲授。建立马克思主义学院牵头,联合法学、历史学、民族学等专业教师组成跨学科备课团队,统筹推进“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互促共进。定期开展集体教研,在教学中严守政治红线与表述规范。统一梳理法条知识点、历史知识点、意识形态风险点,形成授课提纲,确保所有思政课教师教学内容精准、法理阐释严谨,守住课堂意识形态阵地。
以“行走的思政课”打通知行转化“最后一公里”
推动法律入脑入心,必须用好实践育人载体,把书面法条延伸到社会一线,打造实地研学、普法服务、社会调研融会贯通的实践教学链条,让学生在亲眼所见、亲身所为中感悟法治力量。
依托“行走的思政课”开展基层实地研学,组织各族学生走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社区治理示范点,实地走访多民族共居共建的乡村社区,调研基层干部运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推动共同繁荣发展等的具体做法,通过实地调研获取基层法治经验,把课堂理论转化为田野调查成果,深化学生的实践体悟。组织各族青年学生成立“石榴籽”普法宣讲团,深入社区、中小学、乡镇集市,通俗地解读法律条款,把法条改编成情景剧、顺口溜、短视频,向各族群众讲解维护民族平等、规范网络言论等法律要求。推动青年学生从法律学习者转变为法治传播者,提升青年学生运用法治思维分析社会问题的能力。
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育人环境
打造校园法治文化阵地,利用校园融媒体平台开设“法治微讲堂”,定期推送法条解读、法治小故事、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事迹。在宣传栏、宿舍园区、学生活动中心布置法治文化展板,常态化举办法律知识竞赛、主题征文、演讲比赛,持续营造浓厚学习氛围。严格规范校园社团活动管理,依据法律要求完善各族学生结对交友、文化联谊制度,构建互嵌式交往环境,促进各族学生深入交往。
推动各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常态化,组织“石榴籽结对子”互助活动,增进各族学生的情感认同。引导全体学生增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以公平公正的治理实践维护校园团结稳定,把法律精神落实在校园治理的细微之处。与此同时,持续净化网络育人空间,组织青年学生开展辩论赛活动,增强守住青年网络思想阵地的本领。
强化师资队伍建设以夯实育人支撑
常态化开展专题师资培训,组织思政课教师系统学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条文释义、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等。搭建跨学科教研平台,推动马克思主义学院与法学院、历史学院共建教学团队,联合开发教学资源,共同打磨示范课、精品微课。鼓励教师申报相关科研课题,把教学难点转化为研究课题,以科研反哺教学,不断提升法理阐释水平。
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多维系统融入高校思政课教学,既是法治中国建设在教育领域的具体实践,也是培育新时代青年的时代课题。高校应当从课堂法理讲授到基层实践锻炼,从校园文化浸润到师资队伍赋能,打通理论与实践、显性教育与隐性熏陶的内在关联,引导各族青年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自觉当好民族团结进步的守护者、中国式现代化的建设者,让民族团结之花在青春沃土上常开长盛。
【作者单位:昌吉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新疆叙事研究》(24XKS01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新疆高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特色场域与资源图谱研究》(2024BKS005)、昌吉州社科联重点课题《昌吉州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州的实践路径与长效机制研究》(课题编号:2026cjzkt7)、贵州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阶段性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