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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05日

黔西市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热潮——

凝聚起基层同心奋进的强大合力

□ 贵州民族报全媒体记者 杜再江

通讯员 宋慧

毕节黔西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日前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进行集中学习,迅速在全市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热潮。

于7月1日正式施行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新时代实施宪法有关规定、处理民族事务和开展民族工作的基本法律,系统规定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夯实了法治根基。

“作为一名剪纸非遗传承人,深入学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后,我深受触动,倍感使命在肩。这部法律以法治力量筑牢民族团结根基,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供了法治遵循。”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黔西市剪纸非遗传承人岳红霞表示,黔西是多民族聚居之地,各民族文化交融共生、美美与共,为剪纸创作提供了丰厚素材。一把剪刀、一方红纸,不仅是其坚守的非遗技艺,更是传递民族团结精神、讲述同心共生故事的鲜活载体。“我将以匠心传文脉、以艺心促团结,让传统剪纸技艺绽放时代光彩,用指尖技艺绘就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美好画卷,助力民族团结之花常开长盛。”岳红霞说。

黔西市锦绣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胡平表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落地实施,将基层民族团结进步实践经验制度化、法治化,为做好新时代基层民族工作划定了清晰的法治标尺。锦绣街道作为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通过丰富宣传宣讲载体、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覆盖面,全方位、多维度做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聚焦辖区各族商户、青少年等群体,精准开展分层分类宣传,依托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党群服务中心、民族团结进步广场、一老一小综合服务中心等线下阵地,开展法治宣讲、政策解读、知识问答等活动,用通俗易懂的家常话、接地气的身边案例解读法律条文和党的民族政策。“我们将以法治为引领,持续深学笃行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紧扣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五个体系’建设,紧盯各族群众就业、就学、就医等急难愁盼问题,在基层治理、文化交融、共治共建上持续用力,推动辖区各族搬迁群众真正融得进、过得好,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不断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局面,凝聚起同心奋进的强大基层合力。”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实施,让基层民族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法律核心要求‘促进交往交流交融’,这一点在我们化屋村体现得最真切。”黔西市新仁苗族乡化屋村党支部书记肖阳群告诉记者,化屋村原自由组村民居住在2公里外的麻窝寨,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村民之间往来少。2017年整组搬迁以后,群众集中安居、集中生活,过去分散居住的格局得以改变。村内产业提供就业岗位,村民通过务工,在日常相处、互帮互助中拉近了距离、增进了感情,如今邻里之间朝夕相处、互帮互助、和睦共处。常态化开展拦门酒、跳花坡等活动,大家经常聚在一起、玩在一起、聊在一起,真正实现各民族共居共乐。“只有产业稳、群众富,民族团结的根基才能更牢固,群众的向心力、凝聚力才会更强。”肖阳群说,化屋村将把学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落到实处,守护好民族团结金字招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与乡村振兴工作再上新台阶。

黔西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党组书记、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高龙伟表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贯穿全篇,为基层依法开展民族工作划定标尺、明确路径、提供刚性保障。近年来,黔西市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依托丰富的文化资源,打造了化屋、丘林等7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持续立足工作职责,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将黔西丰富的文化资源串珠成线、串点成链,为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搭建有效的载体和平台,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深入人心。”高龙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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