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范波
民族地区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补齐发展短板、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环节。黔南州福泉市作为全国第二批共同现代化试点、典型的磷化工资源型多民族聚居县域,构建了产业引领、农文旅融合、善治聚力、生态固本的四维协同共同现代化路径,以“产业共富、文化共识、社会共治、生态共建”打造县域样板,其实践与探索为资源型民族地区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了鲜活的实证样本,为西部同类地区提供了可复制的理论范式。
产业提质增效,筑牢共同富裕经济根基
产业发展是共同现代化的物质基础。福泉突破了传统资源型城市“重开发、轻分配”的发展逻辑,构建了“全产业链增值+收益普惠共享”的包容性增长模式。其一,以“富矿精开”延伸产业链条,激活资源禀赋的比较优势,依托13.89亿吨磷矿储量,构建从磷矿采选到新能源电池材料等高端的全产业链,推动磷化工产品从肥料级向材料级高附加值产品延伸,形成全国唯一的“磷化工+金属冶炼+新材料”耦合产业集群,通过产业链纵向延伸与横向耦合,提升了资源附加值,2025年,规模工业总产值完成568亿元。农业领域,立足山地特色推动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培育辣椒、中药材、精品水果、生猪养殖等优势产业,建成10万亩级辣椒产业集群、4.9万亩中药材种植基地,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模式,中药材单项累计带动1.4万余名各族群众就业增收,辣椒产业带动2.7万户椒农参与,双轮驱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2025年福泉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316.17亿元,增长6.2%,为共同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其二,以“技能匹配+就业吸纳”实现收益共享,福泉通过构建“政校企+基地”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成全省首家磷化工和新材料技能培训基地,针对化工总控工、电工、焊工等紧缺工种开展订单式培训;同时建立重大项目解决一批、工业企业吸纳一批、有组织劳务输出就业一批的就业保障体系,确保各族群众充分就业。这种“产业链增值—技能提升—收入增长”的传导机制,将资源开发的红利转化为各族群众的可支配收入。
文化浸润赋能,凝聚民族团结精神共识
文化认同是共同现代化的精神内核。福泉始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创新与融合,以文化同心凝聚发展合力,通过文化赋能实现“多元”与“一体”的辩证统一。福泉构建了“符号整合—代际传承—价值转化”的文化交融机制,为文化领域的共同现代化提供了可行路径。其一,推动各民族共享文化符号的公共性建构,破解文化“碎片化”难题,福泉拥有福泉阳戏(国家级非遗)、“杀鱼节”“六月六”等29项非遗,以及福泉城墙、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过平越展览馆等文化资源。当地将民族文化符号与红色文化、古城文化系统整合,提炼“福泉福地”的公共文化标识,在“六月六”等民族节庆中植入“四化”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主题元素,将原本分散的民族文化转化为全体市民共享的公共文化产品。其二,构建文化传承的公共教育体系,实现代际传递的制度化,传统民族文化的传承多依赖家族内部的口传心授,存在传承断层风险,福泉将民族文化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开设《苗族芦笙演奏》《布依民歌传唱》等校本课程,建立“民间艺人+教师”双师传承机制,同时运用数字技术对芦笙曲谱、阳戏剧目等进行数字化存储,依托古城、双谷等文旅载体谋划开发AR移动端互动体验程序,推动非遗资源数字化活化利用。福泉阳戏团队走进高校、“村BA”等公共平台,实现了民族文化的跨地域传播。其三,探索“文化+产业”的价值转化路径,实现文化保护与民生改善的协同,深挖民族文化与生态资源,发展农文旅融合产业,活化阳戏、“杀鱼节”、长桌宴等非遗,依托黄丝江边布依寨、仙桥乡麒麟山苗寨等民族特色村寨,将蜡染、刺绣等民族传统技艺转化为文创产品,直接带动当地妇女就业,人均月收入达2500元以上。将文化资源转化为经济资源,让各族群众在文化保护中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实现文化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保障治理创新,夯实协同善治基层根基
治理有效是共同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其核心是实现国家法治统一与基层社会活力的有机平衡。福泉构建了“机制联动—柔性治理—参与式协商”的基层治理框架,提升基层社会的韧性:其一,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112”机制,实现治理资源的系统集成,“112”模式即“1个矛盾多元调解处理联动平台+1套以司法确认为切入点的诉调对接机制+社会第三方调解组织服务网络和‘三员两站’便民服务网络2张网络”,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等整合为综治工作中心,实现“一站式”解决纠纷服务。2025年福泉市各级各类调解组织成功化解“两欠”等领域矛盾纠纷4357件,刑事、治安案件实现“双下降”。这一机制突破了传统基层治理“条块分割”的短板,实现了行政资源、司法资源、社会资源的系统集成,是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县域创新。其二,探索柔性治理的赋能路径,弥补刚性治理的不足,福泉市公安局金山派出所设立的“孃孃”调解室,以8名女警和女性志愿者为主要力量,发挥女性特有的共情能力、沟通能力,针对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开展柔性调解,成立以来调处纠纷千余起,调解成功率超95%,被省、州政法系统作为基层矛盾化解特色做法宣传推介,为基层治理的转型提供实践样本。其三,建立民族事务治理的参与式机制,保障各族群众的主体地位,村寨建立由少数民族干部、寨老等组成的议事会,保障各族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群众的事由群众商量着办”,有效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的精准性与可接受性。
生态固本塑形,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生态宜居是共同现代化的内在要求。福泉作为磷化工产业重镇,面临着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重压力,其构建了“工业生态化—智慧转化—公平补偿”的生态共生机制,为资源型地区的绿色发展提供了理论与实践参考。其一,构建工业生态化的循环经济模式,破解“高污染、高能耗”的路径依赖。针对磷化工产业“三废”排放问题,构建“磷矿尾矿回收利用—磷石膏大宗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的循环产业链,动态实现产消平衡;同时推动产业间耦合共生,将磷化工企业的废热用于相邻新能源企业生产,副产的氟硅酸加工成氟化工产品,形成“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闭环体系。其二,推动各民族生态智慧的现代转化,实现传统知识与现代技术的融合。福泉苗族传统“刀耕火种”模式中的轮歇耕种制、套种、青杠林营造技术等,蕴含着适应喀斯特地区生态环境的生态智慧,将这些传统知识进行系统整理,可转化为生态修复的技术方案。其三,完善生态补偿的公平机制,保障各民族的发展权益。现行生态补偿多以“面积”为标准,福泉探索“资金+项目+就业”的复合补偿模式,除了发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外,优先吸纳少数民族群众担任生态护林员、河道保洁员,同时在仙桥乡、陆坪镇等多民族聚居区扶持林下中药材种植、生态旅游等绿色产业,帮助各族群众实现生计转型,为完善民族地区生态补偿政策提供实证依据。
福泉的共同现代化实践是各民族共同参与现代化建设、共同拥有发展机会、共同分享发展红利、共同实现精神富足的现代化,是产业、文化、生态、治理、民生全方位协同现代化,其理论价值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构建“产业—文化—治理—生态”四维协同的共同现代化框架。四个维度并非孤立存在,而是相互促进、相互支撑,产业升级为文化、治理、生态领域的发展提供物质基础,文化认同为产业发展凝聚共识,治理效能为各领域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生态共生为产业、文化发展提供环境支撑,形成良性循环的共同现代化发展格局。
二是丰富资源型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的路径选择,提出“优势转化”的理论逻辑。福泉的实践证明,资源型民族地区可以通过“资源禀赋优势转化为产业竞争优势、民族文化优势转化为社会发展优势、生态本底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优势”,走出一条符合自身实际的现代化建设路径,为其他地区提供可复制的共同现代化“福泉范式”。
三是深化对共同现代化价值导向的认识,强化“普惠共享”的理论内涵。福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所有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发展权益,体现了中国式现代化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为完善政策提供了实证依据,为共同现代化提供更多可推广的经验和样本。
(作者单位: 贵州省民族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