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琴 王艺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等作出系统规定,并明确要求健全对口支援、东西部协作等帮扶协作机制,为重新认识东西部协作的制度功能提供了崭新的法治视角。
从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视域来看,东西部协作的制度内涵正在发生深刻拓展。该法要求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一战线工作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民族工作格局,并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这为东西部协作的法治化运行确立了明确的制度坐标——把协作责任从政策性安排上升为法律责任,把协作目标从单一发展指标拓展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要求,确保协作行为在法治轨道上稳定运行、持续深化。
粤黔协作的多年实践,正在从一般意义上的发展支持,转化为服务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法治化协作机制,通过共同发展、共同参与、共同认同,推动各族群众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形成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社会联结和情感纽带。
利益联结:在推动共同繁荣发展中夯实物质基础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明确提出“国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完善区域一体化发展机制和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健全对口支援、东西部协作等帮扶协作机制”,并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动公共服务资源合理配置,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这为东西部协作中的产业培育、市场拓展和利益共享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指引。
产业能力的系统化培育是协作的根本支撑。粤黔协作通过优势互补带动民族地区产业发展能力持续提升。多年来,广东引导企业入黔投资,共建产业园区,培育特色产业集群。资金、技术、市场等要素在园区共建、企业带动和链条延伸中加速集聚,并转化为民族地区产业发展的内生动能。这种产业协作不是简单的资源输入,而是通过产业链的系统嵌入,推动民族地区构建自主可持续的发展能力。
市场通道的组织化拓展是协作的关键环节。消费协作的核心在于把民族地区特色产品接入更稳定、更广阔的市场体系。多年来,广东通过采购、帮助销售贵州农副产品和特色手工艺品,推动贵州产品走向大湾区市场、从资源产品走向品牌产品。通过标准建设、品牌塑造、订单对接和市场推广,民族地区群众更加稳定地嵌入现代产业分工,共享市场扩展带来的发展收益。
发展收益的共享化分配是协作的价值归宿。产业协作和消费协作的深层价值,在于通过利益共享机制把协作成果转化为群众增收、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地方产业升级的现实成效。各族群众不只是协作政策的受益者,更是产业发展的参与者和建设者。
全方位互嵌:在促进交往交流交融中拓展社会联结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明确提出“推进互嵌式社区环境建设”“加强人才培养的协作”“促进各族学生共同学习、共同生活、共同成长进步”,为东西部协作中的人员互动、关系互嵌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
跨区域流动构建社会嵌入。人口跨区域流动的深层意义在于推动就业空间、生活空间和社会关系同步拓展。多年来,粤黔协作帮助贵州籍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并在粤设立劳务协作站、共建“一县一企”稳岗就业基地。贵州籍务工人员跨区域就业由此从收入改善延伸为社会嵌入,让民族团结进步在共同劳动和共同生活中走向具体化、日常化。
共同成长形成制度化支撑。职业教育协作将技能提升、就业支持和认同培育贯通于青年成长过程。“黄埔·三都民族技工班”面向各族学生开展职业教育培养,实现就业率100%。各族学生在广州学习技能、参与实践等,在共同学习、共同生活中增强了对国家发展、乡村振兴和民族团结的理解,生动践行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所倡导的共同学习、共同生活、共同成长进步理念。
制度化共事推进角色互嵌。干部人才交流的深层意义在于以制度化共事重塑协作双方的关系结构。多年来,广东选派党政干部、专技人才赴黔帮扶,推动贵州党政干部、专技人才赴粤交流学习,并开展相关培训,推动“帮扶—受援”的单向结构转向常态化互动的协同关系,强化跨区域协作的组织联结和社会信任。
情感认同:在生活场景中构筑共有精神家园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明确提出“国家增进各民族文化互鉴融通,鼓励各民族互相欣赏优秀传统文化、互相学习语言文字”,这为东西部协作中的文化交融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指引。
文化资源的生活化转化助力构筑共有精神家园。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关键在于实现民族文化资源从静态保存走向生活融入、产业转化和社会共享。粤黔协作通过非遗传承、文旅融合和群众参与,助力民族文化在现代化建设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推动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在共同参与、共同创造、共同受益中转化为构筑共有精神家园的现实资源。
公共场域的参与式建构拓展共同情感空间。群众性文化实践的意义在于为各族群众共同参与、共同体验、共同交往创造公共场域。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县依托粤黔协作完善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将“村超”赛事热度与文旅推介、消费帮扶相结合,从地方乡村赛事拓展为开放性的公共交往平台。依托“村超”品牌效应,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与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联合打造联名产品,将赛事传播、文旅推介与消费帮扶相衔接,助推特色农产品进入大湾区市场。赛事、文化、消费与交往场景的融合,推动群众性文化实践成为各民族增进理解、共享情感、形成认同的重要载体。
认同生成的生活化机制夯实精神根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需要制度层面的系统推进,也需要生活场景中的情感积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群众共同参与、共同体验、共同受益的过程中逐步生成,体育赛事、民族文化、文旅消费和社区生活相互融合,各族群众在共享文化空间、共享发展收益、共享情感体验中增进理解和认同。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施行,为深化东西部协作开辟了崭新的法治视角和制度空间。以法治化协作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需要在发展层面推动产业协同和利益共享,在社会层面促进人员互动和关系互嵌,在文化层面推动情感交融和增进认同。利益联结夯实协作的物质基础、全域互嵌拓展协作的社会维度、情感认同涵养协作的精神内核,三者在法治化框架中相互支撑、层层递进,共同构成新时代东西部协作的完整逻辑链条。面向未来,深化粤黔协作的根本方向,在于把每一个协作环节转化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节点,在法治轨道上推动东西部协作真正成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制度化力量,为以中华民族大团结促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粤黔实践的生动样本。
【作者单位: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文系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东西部产业协作促进共同富裕的逻辑与路径研究》(GD25YGG03)、广州市博士后科研项目(2025年)、贵州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阶段性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