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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16日

以“三治融合”促和谐共生,黔东南州榕江县——

不断夯实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根基

□ 贵州民族报全媒体记者 杜再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7月1日正式施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县作为全国首批共同现代化试点县,始终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将双语宣讲作为普法核心抓手,推动自治、法治、综治深度融合,在基层矛盾化解、法治宣传、互嵌式发展中走出一条民族地区治理现代化新路径。

“榕江县精心录制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双语宣讲专题栏目,将严谨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贴近群众生活的宣讲内容。”榕江县民宗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专题栏目录制完成并通过审核后,将通过县域官方新媒体平台、短视频平台、社区线上推送群等多渠道进行推送传播,实现普法内容线上全覆盖、常态化传播,让各族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学习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深入人心。

自治强基聚合力

榕江县注重把传统治理智慧融入现代治理体系,通过基层自治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夯实治理工作根基。

在兴华水族乡摆贝苗寨,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苗族栽岩习俗”被赋予现代治理内涵。村党支部联合周边17个村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推行“合约管理+积分制”治理模式,将环境卫生、邻里互助、移风易俗、民族团结等内容纳入积分考核,村民参与村寨公共事务可累计积分,兑换生活用品。村里选聘10名德高望重的村民骨干担任专职调解员,2024年以来成功调处山林、婚恋、邻里等各类矛盾纠纷73起,调解成功率100%,实现“小事不出寨、大事不出乡”。

在卧龙社区,当地推行“楼管委+积分银行+爱心超市”治理模式,将公益美德、民族团结、公共服务等10项内容纳入积分管理。“积分制让我们从‘旁观者’变成了‘主人翁’,大家更团结、做事更齐心了。”群众纷纷点赞。

目前,该县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为工作框架,配齐专职网格员、联户长,构建起“社区—网格—楼栋—联户”精细化治理体系,推动各族群众共商共建共享治理成果。

法治观念入民心

榕江县创新“民歌普法+双语宣讲”模式,把宪法、民法典、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等内容融入苗歌、侗歌,让法治宣传接地气、入人心。

车民街道组建“民歌法治宣传队”,邀请歌师创作普法民歌100余首,发布短视频8期,开展山歌调解7次,覆盖群众3000余人。在卧龙社区,侗族歌师用侗语演唱《家庭和睦歌》《民族团结歌》,把法律条文唱进群众心里。

与此同时,全县深入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在各乡镇、社区、村寨培养法治骨干,建立“网格员+调解员+法律顾问”联动机制。仁里水族乡寿昌村“老杨调解室”里,退休村干部杨昌义用法理与乡情结合,成功化解多起矛盾纠纷。2025年以来,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0余场次,覆盖各族群众10万余人次。

综治合力促和谐

榕江县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榕易调”“榕易谈”等品牌,构建多元解纷体系。车民街道组建由社区干部、老党员、司法所骨干等成员构成的“行业调解队”,成功化解房屋漏水、楼道邻里纠纷等矛盾。塔石瑶族水族乡推行“多所联调”,统筹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力量,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

在“村超”赛场、搬迁社区、产业园区,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互嵌式发展氛围日益浓厚。卧龙社区是多民族互嵌式示范社区,各族群众同住一栋楼、同用一个活动中心,在“榕易谈”院坝协商中共同解决社区事务,在帮扶车间里携手务工增收,在民族文化活动中加深情谊。

如今的榕江,民族事务治理体系不断健全,基层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各民族平等相待、团结互助、和谐共处的氛围日益浓厚。

“下一步,榕江县将持续深化‘三治融合’,健全民族工作长效机制,让各民族在和谐共生中共享发展成果、共筑美好未来。”榕江县民宗局主要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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