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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6日

《贵州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7月1日正式施行——

厚植营商沃土 赋能民企远航

位于贵安新区贵州长江汽车有限公司焊装车间内,工人正为“贵州牌”电动卡车进行零部件焊装作业。杨涛/摄

在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一家光学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在做灯具色度性能检测。 新华社记者 韩贤普/摄

在毕节市纳雍县纳福瑞公司缫丝厂车间,工人抓紧生产赶订单。张晓勇/摄

□ 贵州民族报全媒体记者 刘翔

2025年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作为我国首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将“两个毫不动摇”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一年来,180余项配套制度措施陆续出台,至少14个省份已出台实施条例或办法。在法治护航下,全国登记在册民营企业达6102.2万户,“四新”民营企业占比超四成。

风起黔山,万物向荣;民企兴业,潮涌贵州。西部陆海新通道班列往来不息,畅通贵州对外开放脉络;省内各大产业园区生产有序,市场活力持续迸发。当前,全省480余万户经营主体中,民营企业占比超九成,覆盖山地特色农业、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现代商贸多元领域,贡献全省过半GDP与税收,吸纳超八成城镇就业岗位,是贵州推进“四新四化”建设、抢抓内陆开放机遇、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的重要支撑。

为更好推动国家法律在贵州省实施,积极回应民营经济组织关切,紧扣贵州“四区一高地”战略定位,5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贵州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标志着贵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步入法治化、制度化的新阶段。

开门立法听企声

“《条例》的实施,将对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起到基础性、保障性、持续性的推动作用。”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卓毓淼如是说。

良法根植民意,善治贴合实业。此次《条例》编制坚持开门立法、问需于企,全程倾听民营企业真实诉求,把企业发展期盼融入法条设计全过程,立足贵州本土产业实际量身制定规则,避免通用化模板条款,让每一项制度设计贴合贵州民营经济发展实际,让地方立法真正贴合企业所需、贴合市场所向。

“起草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紧密衔接上位法、精准回应企业关切、固化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贴合贵州发展实际四大原则,让法规既符合国家法治规范,又彰显贵州本土发展特色。”卓毓淼介绍,《条例》锚定全省发展大局,坚守科学务实的编制原则。自2025年2月起,省级多部门组建立法专项专班,奔赴全省9个市州开展全覆盖实地调研,深入各大产业园区走访座谈,面对面听取民营企业家发展心声,精准把握市场服务优化方向。《条例》草案先后两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历经多轮审议修改完善,广泛汇聚政府、企业、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让立法全过程立足市场、贴近实际、回应民生。

“在《条例》合法性审查工作中,省司法厅坚持问题导向与地方特色并重,紧扣贵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需求,将成熟实践经验、区位优势以及民营企业关切转化为具体条款,着力构建具有贵州辨识度的民营经济法治保障体系。”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宁茵介绍,立法工作立足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所需,兼顾小微企业成长培育、龙头企业强链补链、外贸企业对外开放等各类主体的发展需求,符合市场发展规律。全程公开透明的立法流程,让《条例》更具针对性与实用性,真正成为护航贵州民营经济发展的务实良法。

全链法治筑屏障

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是民营经济活力持续释放的基础。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李勇表示:“《条例》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规定、原则、精神,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详细列举公共资源交易中八类限制或者排斥民营经济组织的禁止行为,保障民营经济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立足民营企业开办、经营、创新、融资、退出全生命周期经营发展需求,《条例》搭建一体化闭环法治保障体系,聚焦市场准入、投融资服务、科技创新、政务履约、行政执法五大关键环节,直击民营经济发展关键要点,以全方位法治支撑护航企业稳健运营,以制度化保障持续释放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聚焦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金融服务需求,《条例》明确多元化金融保障举措,支持开展应收账款、知识产权、数据资产三类新型担保融资,扩大信用贷款规模,要求金融机构对诚信经营、暂时遇到困难的民营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同时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全方位畅通民企融资渠道。

紧扣新质生产力培育工作要求,《条例》同步完善科创、政务、执法三大配套保障。科技创新层面,支持民企牵头承担省级重大技术攻关任务,推动产学研创新资源互通共享,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快速处理机制;政务服务层面,明确政府不得因换届、人事更替违约毁约,健全账款清欠常态化联动机制;行政执法层面,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非现场监管、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模式,坚持无事不扰、有事必应,构建亲清规范的新型政商关系。

多维协同添实效

良法重在落实,实效彰显价值。随着《条例》施行日渐临近,全省各职能部门提前部署、协同发力,对照法规条文逐条细化配套落地举措,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让纸面法条切实转化为可感知、可受益的营商服务实效。

省直各部门立足职能同向发力,筑牢全域助企服务链条。省发展改革委持续清理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畅通民间资本参与省级重大项目通道,健全企业诉求全闭环处置机制;省委金融办常态化开展政金企精准对接活动,落地科创债、绿色债等适配产业链的专项金融产品;省司法厅立足贵州作为西部陆海新通道重要节点、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的独特区位,明确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等重大战略,引导相关部门为民营企业提供涉外法律法规、监管政策、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指导服务以及用汇、人员出入境等方面的服务,助力民营企业稳健“出海”。

依托《条例》制度支撑,省内民营龙头企业可深度融入全省重大战略布局,依托通道经济优势打通国内国际双循环链路,平等参与各类公共项目建设,同时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带动县域中小微企业协同发展,助力乡村产业振兴与城乡就业提质增效,推动全省民营经济集群化、高质量发展。

“《条例》立足贵州发展实际,直面本土民营经济发展诉求,是贵州优化营商环境、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法治支撑。”卓毓淼表示,《条例》落地实施将释放四大核心效能:一是强化法治保障,稳定企业发展信心;二是畅通市场准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三是优化要素供给,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四是规范服务监管,涵养良好发展生态。

法治厚植营商沃土,制度护航黔商笃行。开门立法广纳民声,让良法回应实业期盼;全周期法治护航,让制度守护企业发展;多部门联动落实,让法治红利直达市场主体。《条例》立足贵州实情、紧扣发展需求,以完备法治体系护航民营经济行稳致远,为贵州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民营经济强劲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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