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盘水市委党校课题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对于稳定预期、坚定信心、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基于对贵州民营经济发展现状、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落实面临的现实挑战的分析,笔者提出重点从五个方面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落实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即:一是建立完善、协调衔接与之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二是履行法定职责、推进建设协同治理体系;三是完善问责、监督保障机制;四是为民营经济创造更好的发展空间;五是加强学习宣传。
贵州民营经济发展现状与法治环境分析
贵州通过出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增强民营经济发展的韧性和活力。民营经济已成为推动贵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当前,影响贵州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突出短板是在公平竞争上,一些地区的市场准入壁垒依然存在,此外,在营商环境上存在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短板,民营企业家权益和民营企业产权得不到充分保障;在政策落实和服务供给上存在一些短板,同时,在民营企业自身发展上,部分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民营企业转型升级能力和竞争力不强。
贵州积极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保障体系建设,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持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颁布全国首部数据交易流通地方法规《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促进条例》,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在全国率先出台《贵州省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程(试行)》。印发《贵州省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试行)》,形成贵州省党政干部与民营经济人士交往的10条正面清单、10条负面清单,明确鼓励支持事项,在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上起到重要作用。
贵州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落实面临的现实挑战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理解与适用困境。一是法律自身的稳定性与实践中新兴业态变动性带来的不平衡。二是法律平等原则的规定与市场行为中隐性壁垒顽症难消的现实落差。三是监管的强化与活力激发的平衡难兼顾。
配套制度协同体系支撑不足。一是法律衔接机制、配套制度不够完善,跨部门间的协同机制不完善。二是配套细则缺位,如民营经济促进法中的一些原则性规定未根据地方发展实际进行细化。三是在政策协同上,与民营经济促进法落实配套的财税、金融、科技、社保、权益保障等支持政策不足。
权责明晰的协同治理机制不完善。一是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不够。二是地方政府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政企沟通机制还不够完善。三是在立法、执法、司法协同上,存在协同治理效能不高的短板。四是工商联作为桥梁纽带的作用发挥还不充分,政策支持、机制建设保障不够,实施效果评估与监督机制不完善。
企业发展困境造成落实难度大。一是企业创新水平不高,二是企业家信心修复存在困境,三是企业权益保护存在短板,四是对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理解不够准确。
贵州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落实的实施机制
贵州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真正发挥作用,关键在于将其落实落地落细,重视解决法律“最后一公里”落地的相关工作。只有将法律条文转化为实际行动,才能真正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实实在在的法治保障。
建立完善、协调衔接与之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加强对民营企业发展现状及需求的调研,根据一定标准划分类型,对民营企业发展及民营企业发展信心作出科学的价值判断,及时发现民营企业存在的短板。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要妥善处理其与现行法律之间的关系,建立可量化的分类评估体系。建立与民营经济促进法相配套的制度机制,统筹推进配套法规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工作。颁行与民营经济促进法相适应的实施细则,民营经济促进法所体现的指导思想及其原则性规范的真正执行具体依靠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
履行法定职责,推进协同治理体系建设。压实发改部门职责,建立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构建全链条、闭环式的治理体系。压实属地责任,推动地方政府全面贯彻实施,建立部门协同、上下联动促落实的责任机制;在立法层面,根据新形势的变化,及时修订和完善涉及民营经济的法律法规,建立多方位协同推进的制度实施机制;在执法层面,推进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提升执法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在司法层面,强化司法保障与案例引导,人民法院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加强对民营经济促进法落实情况的司法巡查;强化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司法裁判与行政执行的联动机制;强化法律服务,健全完善针对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法律服务体系,为民营企业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建设好商会组织,指导商会配合立法机关加快制定行业协会、商会相关法规,完善商会服务职能,推进商会在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完善问责、监督保障机制。强化法律责任追究机制,完善跟踪评估机制,相关部门要定期对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的效果进行评估。完善监督保障机制,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民营经济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将民营经济促进法执行情况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考核内容;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完善监督程序和责任体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通过执法检查、第三方评估、专项报告等方式跟踪监督,构建闭环监督体系。
为民营经济创造更好的发展空间。坚持问题导向破除发展挑战,发改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重点从破除障碍、治理拖欠、依法保护合法权益、落实纾困政策、加强政企沟通五方面下功夫,要继续优化机制,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着力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民营经济组织推动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规范股东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加强企业接班人培养。扎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持续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开放;要强化执法监督,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各项纾困政策,提高政策精准度,注重综合施策,对企业一视同仁。
加强学习宣传。相关部门要科学制定学习计划,广泛开展法律宣传,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部门单位、新闻媒体、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的协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鼓励行业律师对民营经济促进法进行专业解读,向全社会更加明确地发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信号。丰富宣传解读形式,制作形式多样、鲜活生动的产品,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具体的案例,广泛宣传,打通普法“最后一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