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俊毅 安茹钰
2026年1月,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贵阳市乌当区、铜仁市碧江区等17个地方和单位被命名为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这是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又一重要成果。作为多民族聚居省份,贵州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高质量发展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根基,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探索具有贵州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之路,努力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
示范引领结硕果: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贵州实践成效
机制赋能,构建上下贯通的民族工作新格局。贵州省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省委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民族工作,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省党代会报告、省政府工作报告和“十四五”规划,出台系列实施意见和政策措施,形成层层压实责任的工作链条。
产业筑基,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根基。贵州省坚持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抓手筑牢民族团结的物质根基,通过制定出台支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的系列政策,推动民族地区融入新发展格局。依托“四化”建设,打造特色优势产业体系,文旅融合、特色农业、非遗产业成为民族地区增收的重要路径。
文化润心,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贵州省深入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创新,推动各民族文化在交流互鉴中绽放光彩。全省各地充分利用民俗节庆举办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搭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平台。
互嵌融居,拓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路径。深入开展互嵌式社区建设,推动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如遵义市红花岗区新蒲街道六角井社区充分发挥“社区+商圈”资源优势,扎实推进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黔南州三都自治县凤羽街道城南社区结合社区实际,打造红石榴文化广场和红石榴议事长廊,成为开展各项主题文化活动的场所,促进各族居民增进了解,共建和谐美好家园。
理论指引明方向:“模范省”建设的核心遵循
以“两个结合”为根本,激活党的民族工作理论创新活力。推动理论学习和思想宣传全覆盖,推动“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主题文化活动・贵州篇”走进基层、走进群众,让党的民族工作创新理论转化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践成果。“模范省”建设,必须持续守好“两个结合”底色,让党的创新理论成为推动民族工作发展的不竭动力。
以高质量发展为基石,夯实“模范省”建设的物质基础。贵州省始终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地区一切问题的总钥匙,推动民族地区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实现跨越式发展。“模范省”建设,必须持续深化产业筑基行动,做强“村字号”品牌集群、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推动非遗产业、特色农业、新兴产业融合发展,让各族群众在共同奋斗中走向共同富裕,让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高质量发展中不断深化。
以中国式现代化为统领,把握“模范省”建设总体要求。“模范省”建设,必须紧扣中国式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方面,推动民族工作与全省发展大局同频共振。
勇毅前行开新局:“模范省”建设的路径选择
强化理论武装,构建推进“模范省”建设的思想引领体系。依托贵州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举办高水平学术研讨会,深化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等课题研究,创新理论宣讲形式,把理论课堂搬到田间地头、工厂车间、校园课堂,让“四个与共”“五个认同”等深入人心,为“模范省”建设夯实思想根基。
聚焦高质量发展,打造民族地区共同富裕样板。持续完善支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做强做优民族特色优势产业;推动“村超”“村马”等“村字号”品牌升级;打造文旅融合发展的贵州省模式;支持贵茶集团等龙头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民族地区特色产品走向世界;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培育非遗工坊、现代农业基地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各族群众增收。同时,持续完善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各族群众在高质量发展中共享现代化成果,让共同富裕成为“模范省”建设最鲜明的底色。
推进文化交融,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推动各民族文化传承创新。加强苗绣、侗族大歌、水族马尾绣等非遗的保护传承,打造更多具有贵州特色的文化符号。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引导青少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讲好贵州民族团结进步故事,打造国际传播品牌。
创新基层治理,夯实“模范省”建设的基层根基。持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的民族工作格局,推动基层治理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深度融合。扩大互嵌式社区建设覆盖面,完善基层民族工作治理体系,创新社区治理新模式,建立双语调解室、民族团结议事会,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同时,发挥示范单位的引领作用,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为标杆,开展示范创建提质增效行动,形成“创建一个、带动一批、辐射一片”的效应,让民族团结之花在基层处处绽放。
加强协同联动,构建全域参与的“模范省”建设格局。以“模范省”建设为目标,加强省内各地之间的协同联动;深化与其他民族地区的交流合作;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氛围。同时,加强民族工作队伍建设,为推进“模范省”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贵州省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始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两个结合”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以高质量发展夯实民族团结根基,以文化交融凝聚精神力量,以互嵌发展拓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路径,走出一条具有贵州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之路。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贵州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和推进“模范省”建设,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贡献力量。
(作者分别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研究员、中央民族大学特聘博士生导师,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本文系贵州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阶段性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