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杜再江) 省民政厅等19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基本生活、医疗康复、公共教育、心理健康、人身安全、法定监护等多个维度,系统构建全方位困境儿童福利保障体系,切实提升全省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效,为困境儿童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夯实基本生活保障,精准提升保障水平。《若干措施》明确,加大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力度,健全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统筹衔接,落实申请“跨省通办”,让保障服务更便捷。同时,提高农村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分类施保比例,按当地标准30%就高执行;对低保边缘家庭、防止返贫监测户中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此外,流动儿童保障持续优化,符合流入地低保条件、居住满1年且持有居住证的,可在流入地纳入低保;急难发生地为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提供临时救助。各地可整合各类资源,为困境儿童提供课后托管、假期照料等服务,通过公租房配租或租赁补贴,保障其家庭住房需求。
优化医疗康复服务,实现保障全覆盖。医疗保障方面,落实流动儿童在居住地参加基本医保,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重点困境群体,实行动态参保、随参随保。医疗救助精准发力,对特困供养类困境儿童医保个人缴费全额资助,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全额救助;对低保、防止返贫监测等相关群体,落实对应参保资助和救助政策。康复服务持续升级,推动残疾儿童社区居家康复发展,支持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纳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加强机构规范化建设,推进多机构协同为重度残疾儿童提供托育、康复、教育等一体化服务,保障流动残疾儿童在居住地便捷享受康复救助。
完善教育保障体系,助力健康成长。《若干措施》提出,以公办学校为主,将流动儿童纳入居住地义务教育保障范围,落实相关政策,持续提高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加快将流动儿童纳入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范围,推进免费学前教育落地,保障其就近入园。同时,加强特殊教育,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支持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教学校或特教班,实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筑牢教育保障线。
强化多元保障,筑牢全方位保护防线。心理健康关爱方面,开展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监测评估,为有需求的儿童制定“一人一策”干预方案,分类分级落实跟踪服务,畅通转诊通道,强化康复后随访和结对帮扶。在人身安全保护上,完善反家庭暴力制度,加强“政、警、校、家、社”联动,健全校园及周边“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强化受侵害儿童综合救助保护。
同时,健全法定监护体系,强化家庭监护责任,加大对监护失职行为的司法打击力度;落实国家监护制度,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转型,完善成年后安置保障。此外,强化基层服务能力,合理安排保障经费,健全工作人员激励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社会力量参与,壮大“爱心妈妈”等志愿队伍,凝聚关爱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