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夏明英 徐勤山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贵州作为多民族聚居的省份,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领域,肩负着探索创新路径、提供典型示范的重要使命。贵州省提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目标,并以打造“六个典范”推进“模范省”建设。“六个典范”是一个有机统一的系统体系,为“模范省”建设提供科学的路径措施。
构建从文化认同到中华民族认同的实践路径
思想上的团结统一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最稳固最深沉的根基。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思想教育典范的核心在于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认知转化机制,引导各族群众实现从文化认同到中华民族认同的升华。贵州各民族文化是中华文明多元一体的生动缩影,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思想教育提供了具有说服力的“活态教材”。各民族文化都烙铸着中华文化的共同印记,无论是苗族古歌中的叙事、侗族大歌蕴含的和谐理念,还是布依族“摩经”承载的伦理秩序,均为中华文化核心价值的本土诠释,架起了从文化认同升华至中华民族认同的桥梁。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思想教育典范关键在于完成从“文化自在”到“理论自觉”的转化,其理论逻辑是通过学术研究系统阐释黔贵大地上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将具体的文化事象升华为坚实的中华民族历史记忆与身份依据。与之对应的教育实践须强调民族风情展示,深入挖掘讲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故事与爱国主义传统,从而将“五个认同”的家国主义叙事,转化为可感、可亲的地方性知识与情感性体验,引导各族群众在回溯共享的历史记忆中,强化对中华民族的自觉认知,最终实现润物无声、固本培元的典范效果。
文化赋能与现代化建设协同互促的高质量发展路径
高质量发展是建设“模范省”的必由之路,贵州的发展实践揭示,民族文化不仅是可开发的资源,更是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内生性变量”与“价值性引领”,塑造着发展路径的灵魂与品格。从理论构建看,贵州各民族文化中“天人合一”的生态观、“互帮互助”的社群观等,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深度契合。打造西部省份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典范,关键在于推动文化基因与现代化经济体系创造性对接,形成“文化赋能型”发展范式,即以生态文化智慧引领绿色发展,以传统工艺创新推动产业振兴,以共享文化夯实共同富裕基础。这一发展范式打破了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局限,实现物质丰裕与精神富足、经济进步与文化传承、开发建设与生态保护的辩证统一,为民族地区探索一条既遵循现代化普遍规律,富有民族特色、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传统与现代有机融合的高质量发展道路,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启示与实践样本。
传统智慧与现代治理相融合的基层善治模式
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特征和社会稳定的压舱石,也是建设“模范省”的核心要义。贵州历史上形成的“大杂居、小聚居”格局与各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交融底色,为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奠定了历史基础。持久的和谐不仅依靠政策支持,更源于文化内生的调适与整合。贵州各民族在长期互动中形成了含有公共理性与民主协商传统的民间机制。打造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典范,关键在于推动中华传统治理智慧与现代治理理念进行有机融合。
通过对蕴含其中的平等、协商、互助、守信等进行现代阐释,并将其精华有机融入新时代村规民约与社区公约,形成基于共同认可的行为规范与情感认同,进而使民族团结从外在的政策要求出发,内化为日常交往中的文化习惯与行为自觉,从而在社会心理层面,夯实“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情感基石,形成持久稳固、富有韧性的和谐典范。
增进共同性与保护多样性辩证统一的文化生态
民族文化繁荣发展是维系中华民族共同体生命力的精神纽带。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语境下,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关键在于正确处理“一体”与“多元”的辩证关系,在持续增进共同性的基础上,科学保护与传承发展各民族文化的多样性。一方面,必须旗帜鲜明地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中华民族形象与共同历史记忆,通过对各民族文化中与国家宏大叙事紧密相连的内容进行一体化研究与阐释,持续强化认同的“主干”。另一方面,要依法依规、科学有效地保护各民族的语言文字、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载体,维护文化基因的多样性“根系”。大力推动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鼓励各民族开展艺术合作、文化创新,使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元素成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砖石,共同绘就中华文化百花齐放的图景,以确保各民族文化在交融中生生不息,共同服务于增强文化认同的目标,成为处理共同性与多样性关系的实践典范。
从空间共存到心灵契合的社会融合工程
民族交融互嵌是稳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社会基础。贵州各民族交错分布的居住格局与长期的文化互鉴,构成了互嵌的深厚历史底蕴。打造民族交融互嵌的典范,关键在于推动从“自然互嵌”向“自觉构建”的理论升华与实践转化,其核心路径在于主动创设基于共同生产生活、共同价值追求的“新共同文化场景”。近年来,源自贵州乡村的“村BA”“村超”“村马”等群众性文体活动,为各族群众提供了全新的共同参与、共享激情的公共空间和社会联结,自发形成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强大磁场。在城乡规划、社区建设、经济组织和社会活动中,系统性、常态化地建设促进各族群众深度合作、共同参与、共享成果的公共服务设施或基础平台,基于此形成的共同实践和生成的集体记忆,能够有效强化认同,逐步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全方位嵌入,使交融互嵌真正内化为社会发展的内在机理与各族人民的自觉行动。
传统治理资源的创造性转化与现代治理体系的贵州实践有效融合
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制度保障。打造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典范的关键在于探索如何实现“传统治理资源的创造性转化”与“现代治理体系的本土化落地”二者之间的有机融合。贵州各民族历史上产生的诸如“碑约”“榔规”等民间规范体系,体现了鲜明的协商共治、约法共守精神,是宝贵的本土治理资源。打造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的典范,关键在于将优秀合理的传统治理资源,系统性地吸纳并融入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领导、法治为基础保障、德治为有益辅助的现代治理体系之中,探索形成“党组织统筹领导、法律法规为基本框架、乡规民约为有效补充、民族文化认同为润滑剂”的协同治理模式。这一模式既能确保现代法治的权威性与规范性,又能充分发挥乡土规则在特定情境下的文化亲和力、认同感与约束力,从而实现治理规则“硬法”与“软法”的相辅相成,显著提升基层治理在民族地区的精准性、适应性与长效性。其从理论与实践结合上,回答了民族地区如何将党的政治优势、社会主义法治优势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认同优势深度融合,以实现治理效能最大化的核心命题。
“六个典范”的实践要求,系统涵盖了思想根基、物质基础、社会关系、精神纽带、结构支撑与制度保障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关键维度,形成了一个逻辑严密、相互支撑的完整行动体系。其不仅是贵州建设“模范省”的具体“施工图”,也为西部省份民族地区乃至全国提供了如何将顶层设计与地方实际相结合、将历史积淀与时代要求相贯通、将文化传承与发展创新相统一的综合性实践范例。深刻把握并扎实推进“六个典范”建设,必将有力助推贵州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中走前列、作出示范,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贡献坚实的贵州力量。
(作者单位:贵州民族大学;本文系贵州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阶段性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