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纪 朱越冬
以新大众文艺“人民性”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精神根基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繁荣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在数字浪潮奔涌不断的今天,互联网不仅重塑着我们的生活方式,也深刻改变着文艺创作内容及传播形态。繁荣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借助网络的力量,使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创作主体,能够让各族人民在丰富多彩的文艺创作和分享中自觉巩固民族团结和中华民族凝聚力。这种贴近生活、形式新颖的文艺实践,生动展现中华文化的独特魅力与时代风采,是凝聚共识、增进认同的鲜活载体,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注入强大动能。
社会主义文艺,从本质上讲,就是人民的文艺,新大众文艺的根本属性即“人民性”,在繁荣互联网条件下,这一属性被赋予了新的实践内涵。其要求文艺创作的主体、视角与情感,必须牢牢锚定在“人民”这一历史创造者和时代奋斗者身上。互联网技术带来的文艺创作,在现实层面上打破了传统话语权,使各行各业的普通劳动者不再仅是文艺表现的对象或背景,而是描绘自身故事的讲述者和时代精神的书写者。创作主体的丰富与包容,使文艺作品所承载的经验、情感与价值观,能够最大程度地覆盖并呼应社会绝大多数成员的生存现实与心灵世界。新大众文艺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多样地展现各族人民在当代中国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及共克时艰、共享成果的生动故事。这种主流叙事逻辑将个体命运与国家发展紧密相连,潜移默化地引导各族群众对中华民族身份产生强烈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从而在思想与情感深处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存在的心理基础,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不可或缺的文化滋养和社会基础。
为使新大众文艺“人民性”切实转化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推动力,当前尤其要加大文艺主体培育和精品扶持力度,以及切实维护文艺创作的良好生态等。现阶段,应借助文化政策实施和互联网平台协同运作,设立面向基层、面向青年、面向民族地区的创作激励计划,为新大众文艺主体提供技能培训、资源对接和传播支持等,让体现新时代精神与中华民族共同体价值的鲜活故事在互联网空间中获得高质量的艺术转化。应采取有效的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鼓励新大众文艺专业创作者深入群众,与群众创作者合作,提升文艺叙事的美学表现力与社会影响力。同时,在互联网技术的支持下应优化算法推荐,避免流量为王的错位逻辑,对繁荣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增加社会效益、文化价值与共识凝聚的考量,切实推动主流媒体、文化机构与互联网平台形成合力,在切实维护良好生态中助推生动展现民族团结、奋斗精神、家国情怀的优秀作品广泛传播。此外,还需要依法推进“净化网络空间”系列专项行动,守护良好的网络文化空间,确保新大众文艺繁荣始终沿着增进民族团结、凝聚中华民族共识的正确方向前进,使其真正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生生不息的沃土。
以新大众文艺“民族性”塑造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文化标识
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当代中国文化的根基,是维系全世界华人的精神纽带,也是中国文化创新的宝藏。新大众文艺的主体属性即“民族性”,新大众文艺的“民族性”,根植于五千多年中华文明连绵不断的深厚历史沃土,强调文艺创作必须承载中华民族独特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以此作为区别于其他文化体系的审美核心与价值内核。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而言,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繁荣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以数字语言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如通过动漫、游戏、网络文学、短视频、数字艺术等多元形态,将诗词歌赋的意境、典籍故事的智慧、传统艺术的精髓、人文地理的风貌等,转化为可交互、可体验、可传播的当代文艺作品。这种持续的、大规模的“文化编码”,在互联网中能够构建一个动态生长、不断丰富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数字文化符号库。各族群众分享、讨论乃至二次创作这些文化符号的过程,实质上也是一场无形的反复进行的中华民族共同体身份确认仪式。这种基于共同文化基因的高度认同是连接所有中华民族共同体成员最深沉、最持久的精神纽带。
推动繁荣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从文化资源转化为强大的认同凝聚力,当前须推进“双创”深度化和传播精准化的实践路径。一方面,必须深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为此,应大力倡导和积极鼓励文艺创作者深入挖掘和诠释中华文明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精神特质,并主动将其与当代中国的现实关切、科技发展及中国式现代化实践等有机结合。应支持运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人工智能生成等前沿技术,创新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紧密相关的文艺作品叙事方式与体验模式,逐步打造一批承载中华文化思想、展现独特中国美学、具有时代吸引力的文艺作品。另一方面,应对新大众文艺作品采取分众叙事、精准传播等方式方法。对内,应鼓励新大众文艺作品呈现多角度、多层次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叙事,既要有反映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宏大历史进程的史诗性文艺作品,又要有展现各民族文化多样性与相互交融的细腻故事,在差异中呈现统一的中华文化底色。对外,则需要针对繁荣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构建国际传播体系。针对不同区域、不同文化背景的受众,精心遴选最能体现中华民族善良、智慧、开放、进取形象的新大众文艺产品,借助海外主流社交平台、视频网站及国际性数字文化节展等进行推广。让世界在聆听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过程中,增进对中华民族的认知、理解与尊重,强化中华民族文化自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以新大众文艺“大众性”拓宽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实践空间
繁荣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实际上就是一种由数字技术赋能、各族群众共建共享的一系列文艺作品,具有“大众性”属性。区别于“人民性”的价值立场和“民族性”的内容特质,主要是解决文艺“如何生产、如何传播、如何接受”的关系。当今世界,互联网的革命性影响,重构了文艺活动的生产关系与交往模式。传统意义上的“作者创作——观众接受”的单向线传播模式,已经被“创作——传播——互动——再创作”的多向循环模式所取代。这个过程本身就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过程,参与者在此过程中进行表达自我、寻求共识、学习合作等,也在微观互动中潜移默化地磨合着价值判断。基于新文艺作品话题在互联网中产生的广泛互动,这种“大众性”属性意味着能够在虚拟空间中编织紧密的互动网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鲜活的实践空间。
为引导新大众文艺的“大众性”发挥凝聚作用,当前其实践路径应紧扣传播互动这一核心机制。一是关键在于构建促成良性互动的技术治理生态,应将治理重心从单一内容审核,前移至塑造互动关系的算法逻辑和平台架构。互联网平台应优化推荐系统,提升对理性讨论、文化对话、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等互动行为的权重。同时,应设计和增加支持跨地域、跨圈层文艺作品交流与协作的网络空间,为各族群众在网络交往中增进中华文化认同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二是关键在于培育负责任的数字交往素养,在互联网条件下人人都是新文艺作品传播中的重要节点。为此,应通过国民教育、公共宣传、培育法治意识等多种手段,系统提升网民文化伦理意识、文艺作品鉴别能力及文明对话素养等。重点引导各族群众充分认识数字空间互动并非法外之地,在参与文艺作品讨论及创作、传播、互动、再创作时,提升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及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社交能力。通过优化平台环境与提升个人素养,坚守繁荣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作品的“大众性”特征,引导各族群众聚焦新大众文艺作品进行良性互动,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良好的网络环境。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民族事务研究中心;本文系贵州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阶段性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