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04 新闻热线:0851-86817231邮箱:gzmzb1ban@163.com






2025年12月29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每年9月第三周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

据新华社电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12月27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每年9月的第三周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国家的重要象征。当前,全国普通话普及率已超过80%,识字人口使用规范汉字的比例超过95%,文盲率下降至2.67%。设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有利于营造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氛围。

新修订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共五章32条,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信息技术创新发展,增加对网络空间用语用字的规范要求。

此外,法律责任单设一章,明确执法部门,细化处罚措施。法律规定,干涉他人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由有关部门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可以给予警告;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2025-12-29 每年9月第三周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 1 1 贵州民族报 content_62675.html 1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