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翠兰
乡村基层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维度,既是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基本环节,也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保障。党建引领不仅是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必然选择,更是强化基层政权建设、推动乡村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当前,面对社会结构变革与治理生态重塑,必须立足系统性思维,以组织建设为基石、以价值引领为关键、以机制创新为驱动、以服务民生为归宿,使基层治理达成从“稳控”到“善治”的转变,赋予乡村现代化以持久活力。
一、强化组织引领,构建韧性治理的基层堡垒
构建韧性堡垒,基础在于织密建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网络,实现治理触角的全覆盖。具体而言,应普遍建立“村党组织——网格党小组(村民小组)——党员中心户”的三级组织架构,确保党的组织体系深深植根于乡村社会的土壤之中。
提升韧性能力,核心在于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群众信赖”的骨干队伍。村干部和党员队伍是组织网络中的关键节点,其素质决定治理韧性的强度。必须实施“头雁”培育工程,注重从致富能手、返乡创业人员、退役军人等对象中选拔和培养村党支部书记,使其真正成为带领乡村发展的“主心骨”和化解矛盾纠纷的“稳压阀”。
加强对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通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专题培训、开展“设岗定责”活动等方式,持续提升党员的法治意识、政治素养及工作能力,推动他们在全面的平安建设、妥善的矛盾调解、迅速的应急处突中作表率、亮身份、当先锋,助力每位党员成为推动乡村发展的稳固根基。全面推行和深化“四议两公开”制度,把村级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纳入规范化、程序化轨道。
二、推动价值嵌入,实现德法共治的秩序融合
实现德法共治的首要任务是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价值引领作用。党组织应充当乡村法治建设的引领者,并非仅局限于配合上级做普法宣传,更在于把法治原则化作村民易懂且易行的行为规范。例如,引导各村依法拟定或修正村规民约,把国家法律融合乡村人情事理,针对邻里关系、环境卫生、公共秩序、敬老爱亲等方面给出具体且明确的行为指引与约束条款。
实现德法共治的深层举措是激活乡村的道德资源。法律是底线保障,道德则是更高追求。党组织要着力挖掘与弘扬乡村社会中诚信友爱、守望相助等传统美德,并给其增添时代内涵,相关部门可定期举办“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最美乡村能人”等道德评议和榜样选树活动,凭借身边人叙述身边事,借助榜样之力引领村民积极向上。
实现德法共治的长远根基在于营造健康的乡村文化氛围。党组织应切实把控乡村文化阵地,运用积极健康的文化活动充实农民精神世界,大力支持民间文化团体的发展,利用传统节日及农闲时间安排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如举办乡村春晚、读书会、组建广场舞队等。通过这种“以文化人”的方式,党组织将主流价值嵌入村民的日常生活场景,在潜移默化中增进村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及归属感,由此催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文化合力。
三、创新平台机制,激活协同共治的多元动能
构建开放包容的议事协商平台,保障多元主体的有效参与。党组织是协商平台搭建与公众参与的核心力量,应切实推动设立常态化议事机制,就关乎村民切身利益的工程项目、资金使用、公益事业等,推动利益相关方进行民主协商、充分研讨,凝聚共同利益点;需构建区域化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村两委、驻村企业、社会组织、学校、医院及本地乡村能人,通告状况、互通消息,商议处置区域内共同面临的治安、环境、发展等综合性挑战。
健全高效联动的矛盾调解机制,形成化解纠纷的合力。党组织应搭建多元协同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体系,集结司法、公安、信访、人民法庭等专业力量,针对各村上报的情况开展联合“会诊”并进行专业调解。大力推广“互联网+调解”模式,利用线上平台提高调解效率。通过这种分层过滤、多元参与的调解网络,能够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探索利益联结的激励相容机制,引导各方从被动参与到主动共建。党组织可以积极探索“党建+信用”模式,将村民参与村级事务、遵守村规民约、调解协议履行情况等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与信贷优惠、集体福利等挂钩,激励村民守信行为。推动“党建+公益”,鼓励企业通过党组织渠道履行社会责任,投资乡村公益项目,同时为其赢得社会声誉。还可以推广“党建+合作社”,将党组织建在产业链上,通过利益纽带将村民紧密团结起来,强化成员间的自我约束与相互监督。
四、聚焦源头纾困,提升以服务为导向的民生温度
精准洞察群众需求,实现服务供给与群众期盼的有效对接。党组织必须畅通和拓宽民意收集渠道,变“被动接访”为“主动问需”,如推行“党员包片联户”,要求党员定期走访所联系农户,面对面了解其生产生活困难、所思所盼。同时,有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村级便民服务微信群、线上民意征集平台等,让群众能够便捷地反映问题。党组织需定期针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梳理分析,精准聚焦当前村民普遍关注的焦点,如人居环境整治、医疗报销、养老服务、留守儿童关爱等,进而为精准施策、靶向服务提供有力支撑,保证有限的资源精准投入关键处,回应群众需求。
推动资源和服务下沉,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党组织要成为整合资源、配送服务的中枢平台。一方面,要积极争取和承接上级政府下放的公共服务事项和资源,在村一级建立规范化的便民服务中心(站),推行“一站式办理”“最多跑一次”改革,让村民在家门口就能办理社保、医保、民政等高频事项。另一方面,需擅长挖掘与运用本地资源,如安排党员志愿者为孤寡老人、残疾人提供日常照料及代办服务;联系本地企业或成功人士捐资设立公益基金,用以援助村内的困难人群;吸纳专业社会组织入驻,为村民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及家庭教育服务等。
赋能村民自我服务,激发内生发展动力。党组织必须把维稳与促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要大力支持村民投身创业及就业事宜,如通过提供技能培训、协调小额贷款、对接市场信息等方式,帮助村民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应积极培育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凭借盘活闲置资产、开展合作经营、拓展乡村旅游等途径,实现村集体收入的增长,进而为持续改善本村福利、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筑牢坚实的经济根基。当村民能够通过合法劳动获得稳定收入,当村集体有能力为村民解决更多后顾之忧,许多潜在的挑战自然会消弭于无形。这种以发展促稳定、以服务暖民心的方式,才能真正构筑长久稳固的和谐根基。
【作者单位:湖北经济学院;本文系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维稳工作经验教训研究》(编号:19JD710037)阶段性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