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封震梅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坚实的物质基础是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基本前提,没有各民族的共建、共享、共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就似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笔者旨在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党的民族工作创新理论为科学指引,立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民族地区发展现状,进一步认识和揭示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一、以共同富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内在逻辑
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夯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物质基础与民心底座,有着深厚的文化根基、丰富的理论渊源和充实的实践支撑。
“共同富裕”源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大同”理想。从《礼记》中描绘的“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美好愿景,到“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公平关切,再到“四海之内皆兄弟”的天下情怀,都蕴藏着古人对社会公平正义、人民共同富裕的向往与追求,积淀着中华民族数千年来的治国理政智慧,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开展和深化提供了深厚的历史土壤与丰沛的文化养分。
“共同富裕”植根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与党的民族工作创新理论。马克思提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也就是说,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开展、巩固与深化,必须以各民族在物质生产与利益分配过程中建立的交往关系为基础。马克思将共同体的演进划分为“自然共同体”“虚幻共同体”和“真正的共同体”三个阶段。我国当前所追求的共同富裕,正是通向“真正的共同体”的必经之路,其核心要义在于建立更加公平的分配体系,确保“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
“共同富裕”积淀于中国共产党百余年的伟大实践。自成立之初,中国共产党就高擎“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光辉旗帜,在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族人民赢得解放,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政治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国民经济恢复与土地改革基本完成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适时启动“三大改造”工程,并随着该项工程的基本完成,正式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筑牢实现共同富裕的制度根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取得了经济高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非凡成就,使共同富裕迈出了实质性步伐。这一系列波澜壮阔的伟大实践,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注入了强大、持久的内在动力。
二、以共同富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实践理路
在地理位置、资源环境、科学技术和文化观念等诸多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我国民族地区在收入水平、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与东部发达地区仍存在一定差距。为此,必须进一步完善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健全各民族互嵌式发展机制、立足本土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完善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提升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关键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发展现状、资源禀赋、战略地位以及面临的具体难题,制定与之相匹配的支持措施,重点应该推动民族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引导当地企业完成数字化转型,根本在于培养本土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发挥人才在区域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此外,还应综合运用财政、金融和生态补偿等多元化政策工具,凝聚支持合力,推动实现共同富裕。
健全各民族互嵌式发展机制。要“逐步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其一,空间互嵌,应科学规划人口分布格局,建设多民族共居的社区、学校和企事业单位,为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搭建场域;其二,文化互嵌,应经常性开展民族节庆、艺术展演和民俗体验活动,增进文化共识;其三,经济互嵌,应加强东部、中部与西部地区的产业合作与劳务协作,促进生产要素流动,使发展成果惠及全国人民;其四,社会互嵌,应吸纳各族群众参与社区治理,构建共治、共享的网络格局;其五,心理互嵌,应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讲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故事,促进彼此的身份认同、心理认同。
立足本土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充分发挥各民族的资源优势,激发其内生动力,首先要全面梳理地方文化资源、非遗技艺、特色物产和旅游资源,择优扶持兼具民族特色与市场价值的产业项目。其次,要重点打造融合产品生产、加工转化、销售推广与文旅体验功能的产业集聚区或示范基地,促进资源整合与产业链延伸。
总之,共同富裕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相辅相成,共同富裕为民族团结进步奠定了物质基础与民心基础,民族团结进步则为共同富裕提供强大动力。未来,需持续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培育产业,让各民族在共富之路上携手同行,共创中华民族更加灿烂的明天,以更加团结、更加昂扬的姿态迈向民族复兴。
【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文系2025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政治记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XYCS2025034)的阶段性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