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贯穿易地搬迁工程建设、搬迁入住、后续扶持发展全过程。
“十三五”期间,全州建成113个安置小区,搬迁24.73万名各族群众,促进各族群众逐步实现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方面的全方位嵌入,推进建设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互嵌式社区环境,共同绘就了一幅民族交融互嵌发展的新画卷。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高质量考核连续5年排全省前列,3次获得省政府督查激励表彰,支持就业帮扶车间发展和安置区分类治理2个好经验获国家发改委“十四五”时期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指引刊发推广,向全社会展示了多民族互嵌共融幸福家园的黔南样板。
强化规划引领,构建“空间互嵌”新格局
构建多民族融合安置区。黔南州始终聚焦“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边远集镇和生存条件恶劣的“双50”(50户以内、贫困发生率50%以上)村寨,按照“四优先”(三山地区优先、地质灾害点和生态脆弱区优先、人口较少民族优先、房屋破旧优先)搬迁原则,组织各级干部进村入户,推行“六到户”(政策宣传到户、影像采集到户、评议公示到户、扶贫台账信息比对到户、“一申请两协议”审核到户、县乡村三级联保到户)工作法,精准识别出搬迁对象5.75万户24.73万人,占全省搬迁任务的13.2%,其中少数民族群众17.07万人,占搬迁总任务的69%,建设多民族共同居住生活的安置区,构建各族群众共居共乐的互嵌式融居环境。
建设融合多民族文化元素住房。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规划设计时,将黔南独特的少数民族元素嵌入到安置住房的规划设计中,在保证搬迁安置住房居住功能的前提下,将黔南的水书、苗绣、牛角等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元素,镶嵌在屋顶和外墙立面,将中华民族共享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融入社区,打造独具民族风情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既能让搬迁群众“拎包入住”不负债,又能让搬迁群众记得住乡愁。如荔波县建成了蕴含瑶族、布依族、水族民居民族文化的瑶山古寨、瑶山梦柳、朝阳浪波湾、佳荣大土等安置区,将搬迁安置区同县域内景区串成“画卷”和“项链”,形成民族特色旅游精品线路。2024年瑶山瑶族乡瑶山村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表彰,成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与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典范。又如三都水族自治县中和镇雪花湖安置点,则在住房外观中融入水族特色,打造水族马尾绣一条街。
保护好民族村寨。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过程中,为保护好布依族、水族、苗族、瑶族等特色民居和村落,黔南印发《关于进一步易地扶贫搬迁可不拆除旧房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将纳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自然村寨、历史文化名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列入可不拆除旧房范围,黔南共有5002户特色民居依规纳入保护,其中3543户属传统村落纳入保护,916户属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纳入保护,让黔南传统建筑、特色民居得到较好的保护和开发。如:国家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三都自治县九阡镇石板村石板大寨规划特色民宿、特色田园景区,先后投入700多万元,补齐了石板寨的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对旧房、粮仓等进行了修复,并不断创新活动载体和形式,吸引游客前往游玩打卡,有形有感有效推进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强化产业支撑,夯实“经济互嵌”新基础
精准施策促就业。根据搬迁群众从业经历、文化素质、市场需求和培训意愿,积极组织搬迁群众参加各类技能培训2.21万人次,提升培训持证率;同时,充分发挥113个社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68个社区劳务合作社、32个驻外劳务协作站的作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千方百计帮助搬迁群众就业,截至目前,全州12.5万人实现稳定就业,就业落实率95.6%,有劳动力家庭户均就业2.3人,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
加强就业帮扶车间建设。印发《关于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就业帮扶车间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充分利用安置区商业铺面、地下车库等空置资源,支持返乡创业者、园区企业在安置区兴办劳动密集型就业帮扶车间,在资金、订单、政策补贴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帮助搬迁群众就近就业。黔南州安置区现有就业帮扶车间259个,吸纳4422名安置群众就近就业,如惠水县新民社区的贵州伊科达制衣有限公司,优先吸纳54名搬迁群众就业;又如教育部门每年给予安置区就业帮扶车间校服订单2000多万元,促进各族搬迁群众就近就地就业。惠水县新民社区是全州2个获评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社区之一,18个安置区被评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社区。
推动民族产业大发展。鼓励支持非遗传承人、民间工艺大师、民族文化传承人、民间艺术家等,在安置区根据自身优势发展民族特色产业,传承和保护民间传统工艺、传统文化。如三都水族自治县水族马尾绣传承人韦桃花在中和镇雪花湖安置区创办工作室,让300多名搬迁妇女转变为绣娘;又如荔波县兴旺社区在安置区兴建烤酒作坊、蜡染作坊,让民族传统工艺重新焕发新的生机,促进民族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强化交往交流交融,营造“文化互嵌”新氛围
推动多民族大杂居。为促进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黔南州在分配安置住房时,将来自不同区域、不同民族的群众,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安置在同一栋楼、同一个社区,让各族搬迁群众杂居、混居在一起,有效促进各族群众在生活、习俗、文化等方面实现快速交流融合,实现空间心理嵌入,构建各族群众融居环境,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走深走实。如荔波县兴旺社区,瑶族、水族、布依族、苗族群众住在一起,迅速融合为一个多民族的大家庭。
推动民族文化大交流。充分利用春节、端午节、“四月八”“六月六”“中秋节”“重阳节”等中国传统节日,以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组织搬迁群众参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系列文化活动,激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力、生命力。2021年以来,累计开展各类活动2000多场次,如荔波县兴旺社区的民族歌堂舞台,定期组织等各族群众唱山歌、吹芦笙、跳民族舞。同时在安置区建设乡愁馆、乡愁墙,通过实物和照片的方式,展示各族群众的生活场景、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如三都自治县城南社区的乡愁馆,充分展示了水族、布依族的特色民俗,让广大搬迁群众看得见乡愁、融得进社区。
推动新市民·追梦桥品牌建设。按照“各领优势、各尽其责、融合资源、统建追梦桥”的要求,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服务群众、联系群众的优势,在安置区广泛开展感恩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家风家训、中华美德教育、生活常识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活动2000多场次,引导搬迁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让各族群众常怀感恩之心,提高各族群众团结奋进、共建美好家园的生活信心,增强“五个认同”,展现易地搬迁安置社区“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新时代民族大团结良好氛围,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强化社区治理,打造“社会互嵌”新样板
打造融合治理型社区。黔南州充分考虑安置区与安置地的社会治理,通过调整村级行政区域的方式,将安置区周边村寨划入因易地搬迁新成立的56个社区居委会管辖范围,以“红石榴+”行动为抓手,围绕建立一个机制、建设一个阵地、开展一系列活动、选树一批典型、发展一个项目“五个一”的建设内容,推动各族群众构建互嵌式发展的良好社区环境。如福泉市乐岗五新社区,将周边水库移民、拆迁安置一并纳入社区管理;又如罗甸县思源社区、玉都家园将周边区域纳入安置社区管理;同时,将57个搬迁规模较小的安置区纳入当地村居委会管理,有力地促进了搬迁群众与当地居民的交往交流交融。
打造权益保障型社区。对迁出地38.5万亩承包地、92.93万亩山林地和复垦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让搬迁群众吃下定心丸;开通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绿色通道”,为安置住房办理不动产登记,60966本不动产权证书于2021年全部发放到搬迁群众手中,让各族搬迁群众无后顾之忧。同时,把法治宣传与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相结合,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和法治宣传,引导群众知法懂法,切实提升各族群众认同感,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法治保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打下坚实基础。
打造脱贫成效巩固型社区。通过“网格员入户走访排查、搬迁农户自主申报、部门预警线索核实”等方式,把符合条件的三类对象筛查出来,按程序纳入防返贫监测系统,并逐户落实帮扶措施。黔南州现有搬迁监测对象3661户15229人,2021年以来,新增搬迁监测户1895户7632人,搬迁群众中的“三类人员”实现100%纳入和100%帮扶,确保帮扶措施惠及各族搬迁群众。
打造协商议事型社区。建立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居民议事协商和居务公开制度,制度化组织搬迁群众通过“院坝会”等方式广泛参与社区治理。制定社区居民公约,把群众公认的规矩转变为“村规民约”,让移民的事移民管、移民评,提升民族社区自治能力和水平。如三都自治县搭建“请你来协商”议事平台探索社会治理新路径纳入2022年国家后评估考核典型案例,龙里县奋进社区2025年被中宣部评为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集体。
打造安定和谐型社区。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治理机制为载体,将113个安置区划分为720个网格,配备网格员889人;成立68个社区警务室,配备警务人员219名;实施天网工程103个、雪亮工程113个,安装监控探头9075个,重点路口、重要区域实现视频监控探头全覆盖,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感,构建邻里和睦、团结友爱,亲如一家的民族团结进步社区,推动各族群众构建互嵌式发展的良好社区环境。罗甸县思源社区、平塘县新兴社区等19个安置区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黔南州生态移民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