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茂坤:本院受理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诉李茂坤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黔 0103 民初 8322 号],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如下: 一、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代偿款共计人民币 154190.39元;二、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保费共计人民币 3198.25元;三、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损失 3040.55 元(资金占用损失以代偿款 154190.39 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8 月 6 日起按照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1 倍的标准即年利率3.45%,暂计至 2025 年 1 月 4 日,实际主张至款项还清之日止);四、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裁定书内容为: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并由审判员独任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限你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诉讼文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期限内如不提交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2025年9月1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五调解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O二五年七月八日。联系电话:0851-87160057、0851-87160115。联系地址:贵阳市云岩区金仓路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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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翠干:本院受理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诉程翠干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黔 0103 民初 8029 号],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如下: 一、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代偿款共计人民币 46297.86元;二、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保费共计人民币 5035.79元;三、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损失 1384.31 元(资金占用损失以代偿款 46297.86 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6 月 14 日起按照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1 倍的标准即年利率3.45%,暂计至 2025 年 2 月 3 日,实际主张至款项还清之日止);四、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裁定书内容为: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并由审判员独任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限你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诉讼文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期限内如不提交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2025年9月1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五调解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O二五年七月八日。联系电话:0851-87160057、0851-87160115。联系地址:贵阳市云岩区金仓路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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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忠:本院受理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诉刘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黔 0103 民初 8036 号],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如下: 一、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代偿款共计人民币 80494.1 元;二、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保费共计人民币 4427.35 元;三、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损失 1581.37 元(资金占用损失以代偿款 80494.1 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10 月 29 日起按照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1 倍的标准即年利率 3.45%,暂计至 2025 年 3 月 5 日,实际主张至款项还清之日止);四、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裁定书内容为: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并由审判员独任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限你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诉讼文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期限内如不提交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 2025年9月1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五调解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O二五年七月八日。联系电话:0851-87160057、0851-87160115。联系地址:贵阳市云岩区金仓路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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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艳华:本院受理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诉顾艳华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黔 0103 民初 8412 号],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如下: 一、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代偿款共计人民币 223686.3元;二、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保费共计人民币 5543.68元;三、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损失 13097.76 元(资金占用损失以代偿款 223686.3 元为基数,自 2023 年 8 月 21 日起按照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1 倍的标准即年利率3.45%,暂计至 2025 年 2 月 3 日,实际主张至款项还清之日止);四、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裁定书内容为: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并由审判员独任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限你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诉讼文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期限内如不提交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2025年9月1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五调解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O二五年七月八日。联系电话:0851-87160057、0851-87160115。联系地址:贵阳市云岩区金仓路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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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兴艳:本院受理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诉韦兴艳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黔 0103 民初 8321 号],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如下: 一、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代偿款共计人民币 90150.28元;二、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保费共计人民币 4315.45元;三、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损失 3809.98 元(资金占用损失以代偿款 90150.28 元为基数,自2024年2月6日起按照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倍的标准即年利率3.45%,暂计至 2025 年 2 月 3 日,实际主张至款项还清之日止);四、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裁定书内容为: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并由审判员独任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限你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诉讼文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期限内如不提交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2025年9月1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五调解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O二五年七月八日。联系电话:0851-87160057、0851-87160115。联系地址:贵阳市云岩区金仓路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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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泽:本院受理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诉孙泽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黔 0103 民初 8413 号],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如下: 一、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代偿款共计人民币 56830.49元;二、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保费共计人民币 0 元;三、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损失 2320.1 元(资金占用损失以代偿款 56830.49 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2 月 21 日起按照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1 倍的标准即年利率 3.45%,暂计至 2025年2月3日,实际主张至款项还清之日止);四、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裁定书内容为: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并由审判员独任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限你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诉讼文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期限内如不提交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2025年9月1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五调解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O二五年七月八日。联系电话:0851-87160057、0851-87160115。联系地址:贵阳市云岩区金仓路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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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艳艳:本院受理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诉汪艳艳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黔 0103 民初 8319 号],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如下: 一、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代偿款共计人民币 150407.12元;二、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保费共计人民币 8622.85元;三、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损失 3805.85 元(资金占用损失以代偿款 150407.12 元为基数,自 2024 年8月1日起按照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1 倍的标准即年利率3.45%,暂计至 2025 年 2 月 3 日,实际主张至款项还清之日止);四、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裁定书内容为: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并由审判员独任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限你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诉讼文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期限内如不提交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2025年9月1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五调解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O二五年七月八日。联系电话:0851-87160057、0851-87160115。联系地址:贵阳市云岩区金仓路52号。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马礼平:本院受理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诉马礼平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黔 0103民初 8417 号],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如下: 一、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代偿款共计人民币 78305.5 元;二、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保费共计人民币 4948.39 元;三、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损失 1613.42 元(资金占用损失以代偿款 78305.5 元为基数,自2024年9月19日起按照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1 倍的标准即年利率 3.45%,暂计至2025年2月3日,实际主张至款项还清之日止);四、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裁定书内容为: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并由审判员独任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限你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诉讼文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期限内如不提交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2025年9月1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五调解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O二五年七月八日。联系电话:0851-87160057、0851-87160115。联系地址:贵阳市云岩区金仓路52号。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牟大庆:本院受理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诉牟大庆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黔 0103 民初 8160 号],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如下: 一、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代偿款共计人民币 102752.33元;二、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保费共计人民币 5888.6元;三、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损失 2610.34 元(资金占用损失以代偿款 102752.33 元为基数,自2024年8月22日起按照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1 倍的标准即年利率3.45%,暂计至2025年3月5日,实际主张至款项还清之日止);四、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裁定书内容为: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并由审判员独任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限你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诉讼文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期限内如不提交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2025年9月1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五调解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O二五年七月八日。联系电话:0851-87160057、0851-87160115。联系地址:贵阳市云岩区金仓路52号。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郭富明:本院受理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诉郭富明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黔 0103 民初 8415 号],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如下: 一、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代偿款共计人民币 61187.75元;二、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保费共计人民币 6171 元;三、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损失1641.87 元(资金占用损失以代偿款 61187.75 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7 月 17 日起按照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1 倍的标准即年利率 3.45%,暂计至 2025 年 2 月 3 日,实际主张至款项还清之日止);四、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裁定书内容为: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并由审判员独任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限你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诉讼文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期限内如不提交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2025年9月1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五调解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O二五年七月八日。联系电话:0851-87160057、0851-87160115。联系地址:贵阳市云岩区金仓路52号。
通 告
刘万康(李幼君)位于云岩区永乐路永乐花园二单元8楼4号房屋,建筑面积为45.40㎡,涉及到云岩区人民政府关于云岩区毓秀路周边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因你房屋于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八日卖给权利人葛建银(522131196402170020)并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为不影响房屋征收工作,我中心欲与权利人葛建银签定征收货币补偿协议后现预付征收款60%。望你户见报后速与云岩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现场工作人员联系,地址:永乐花园4-2-3号。联系人:张滨;电话号码:13984141243。云岩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025年7月9日
遗失公告
贵州佳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佳兰精选酒店)不慎遗失特种行业许可证正副本,编号:观公特旅字第2022043号,声明作废。
●毕节启源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502 MA7E6KL894声明作废。
●本人张烨铃,不慎遗失中天金融城A8组团6栋购房收据,收据号0045725、0040531、0003870、000389 3,金额分别为5万元、101128元、160145元、30万元,现声明该收据作废。
●贵州开辰建筑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原公章(编码520 1140025411)遗失声明作废。
●云岩应超小李飞刀整形美容诊所,声明2023年6月20日备案成立起从未刻制过公章。
●贵州龙毅兄弟科技有限公司(信用代码9152011534711 4517A)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本人范琳琳,不慎于2025年5月7日遗失二代居民身份证一张(尾号为5848)。如拾到该证件,请联系0851 -87160059,必以资感谢。
●贵州伦萨尼科技有限公司遗失法人章宗兴平声明作废。
●贵州中元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未在公安机关备案)、声明作废。
●习水领骏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号:520 3303131183,声明作废。
●贵州兴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人由周光惠变更为唐力,原法人章,编号:520103901 6336不慎遗失,声明作废。
●贵州中睿澜洋运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编号:黔交运管许可贵阳字520 115006344号,声明作废。
●六盘水市钟山区金利源新加油站遗失财务章,编码5202013001951声明作废。
●贵阳矿能集团北部绿色建材有限公司法人由宋加荣变更为李富盈,原法人章,编号5201230033491遗失作废。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分公司因以下单证无法回收故停止使用,号段为:962125709。特此声明作废。
●铜仁市金滩星空影城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602MA6DJF2D3W不慎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三都水族自治县都江镇坝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章遗失作废。
●贵州豆叶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财务章:520122 0006502,现声明作废。
●贵阳市观山湖区熠迪传媒有限责任公司,遗失财务章5201150165967、发票章:5201150165968、法人章:5201150165969,声明作废。
●贵州文茂建材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吴昌国贵AF4385,贵AF8942,贵AC7970,贵AE6008营运证遗失作废。
●贵州荣坤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公章编号:5205271069 355,财务章编号:520527 1069356遗失声明作废。
●铜仁市碧江区壹加捌商行遗失行政章编号520602882 6601、法人章(刘自岗印)编号5206028826603声明作废。
●铜仁市万山区慧源商行遗失行政章编号5206038822 461、法人章(刘自岗印)编号5206038822462声明作废。
●贵州天南星酒店有限公司(天南星酒店)遗失特种行业许可证正本,编号:观公特旅字第2019118号,声明作废。
●陈茜(522132199401053 826)遗失成都医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编号:13705420 17000778、成都医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编号:137051201705000965、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号:20181520200520700 066、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号:3022023045 2020120004,声明作废。
●贵阳民康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法人由张尧变更为吴祥康,原法人章(张尧)编号520 1039199766遗失声明作废。
●贵州贵尚科技有限公司,法人由何赛丹变更为张汉林又由张汉林变更为林清允,遗失公章编码:5201029088 752,原法人章编码:52010 29088755,声明作废。
●息烽县城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公章编号52012200 03792不慎损坏,声明作废。
●不慎遗失:修文县洪范加油站,行政公章一枚,印章编号:5201230002175,财务专用章一枚,印章编号:5201230002176,自登报之日起声明全部作废。重新刻制使用新印章。
●贵阳友邻瑞恒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原财务章编码:5201110079592,遗失作废。
●织金成全建材销售经营部遗失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7 095000403901,声明作废。
●贵州港风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慎遗失财务章,编号:5201029148012、法人章,编号:5201029148014,声明作废。
●赫章县恒峰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赫章县恒峰农业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公司公章,编码:5205271094714、财务专用章,编码:5205271094715不慎遗失,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