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丛丛
面对矛盾纠纷的新类型、新特点,应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新路径,以此不断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形成多方联动、协同治理的良好局面。
目前矛盾纠纷的主要特点如下:
第一,纠纷类型由传统向多元转变。当前,矛盾纠纷类型多样,纠纷的种类已在过去的邻里纠纷、婚姻情感纠纷、抚养赡养纠纷等基础上,增加了许多新类型、新样态,矛盾纠纷向多元化转变。
第二,纠纷主体由个体向群体转变。矛盾纠纷主体已由传统的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纠纷,转变为个人与组织、群体之间的纠纷,矛盾纠纷的当事人已不再局限于个人。
第三,纠纷成因由单一向复杂转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加快,竞争压力增大,矛盾纠纷的成因也变得更加复杂。许多矛盾涉及性格、心理、工作、生活等多重因素,可能导致心态失衡、性格偏执等情况,增加了矛盾激化的风险。
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水平有以下对策建议:
其一,推动平台规范化建设,凝聚强大工作合力。推动场所设置、部门入驻规范化。巩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成果,进一步完善县乡两级综治中心场所设置、功能配备等,并以“常驻+轮驻”等方式灵活安排部门入驻,确保综治中心能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高效处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推进运行机制规范化。调整充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构建党建统领、多跨协同的纠纷处理对接机制,实现一窗受理、分类流转、按期办理、协同联动、监督问效、评价反馈等矛盾处置闭环式流程,真正做到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推进督办落实规范化。根据法律规定,科学设置矛盾纠纷的办理时间节点,并督促入驻部门按时间要求办理案件,确保矛盾纠纷按时保质化解。同时,对于入驻部门未及时办理、及时处置的案件,应追责且重点督办。
其二,聚合各方力量,打造多元解纠纷“共同体”。汇聚专业力量。利用行业部门的专业优势,在矛盾突出、纠纷较多的行业领域,组建相应的专业性调解组织,满足群众多层次、差异化的调解新需求、新期待,积极推广商事调解等经验做法,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专业化水平。
筑强多元化队伍。吸收行业部门业务骨干、行业领域专家、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调解能手、老干部等建立专家库,以常驻、轮驻、随叫随驻等形式参与综治中心工作,提升就地化解能力、基层吸附能力。
调动社会力量。强化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探索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合会”等形式,整合调解类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等专业力量,全面参与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将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引入基层矛盾纠纷化解。
其三,强化“数智赋能”,助推纠纷解决精准便捷。突出纵向贯通。依托省“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平台,对接“全科大网格”信息管理系统,发挥“百姓管家”平安码服务平台覆盖面优势,畅通群众、企业上报事项及反应诉求渠道。
突出横向联通。进一步加强系统资源整合,与同级职能部门涉及矛盾纠纷的主要业务系统进行对接融合,实现数据互联共享。同时,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综治信息平台,实现综治业务的智能分析及智能化研判。
探索线上调解。建议积极创设线上调解模块,实现各类矛盾纠纷线上流转交办、限时调处、闭环流转,满足人民群众对于便捷、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需求。
提升线上平台应用率。通过多种渠道提升在线平台知晓率,全面推广省“一站式”线上平台,实现群众在线预约法律咨询、申请调解等功能,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有效的解纷服务。
其四,建强队伍,提升群防群治工作质效。构筑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社会治安防线,让群防群治力量动起来,持续营造更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夯实基础。建好用好群防群治队伍,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和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等基层“神经末梢”作用,完善治保组织体系,实现基础信息联采、风险隐患联治、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巡、特殊人群联管、防范教育联宣、突发事件联处。提升质效素养。围绕群防群治的工作职责、工作纪律等方面分层分批开展教育培训,提升在群防群治、治安防范、信息报送等方面的基本技能。另外,加大宣传力度,落实保障激励措施,通过宣传让更多人参与社会治安防控。
【作者单位:中共滨州市委党校(滨州行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