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孝红 陈欣玥
高等院校肩负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历史使命,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确保高校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和更好履行职能使命的必然要求,是保障高校各环节工作在既定轨道上有效运转的关键,也是推动高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然而,当下部分高校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面临着诸多困境与挑战,如何有效破解这些难题,探索切实可行的应对策略,成为亟待深入探讨的重要课题。
一、搭建系统有效的制度框架
建立健全纵向分级、横向分类、全面覆盖的高校纪检监察制度体系,使每一个部门、环节和岗位都有相应的制度予以规范,以制度刚性约束每一名党员干部的行为。一方面,要在增强制度建设的科学性方面下功夫。加强办事流程、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程序性制度建设,提高制度可操作性。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分析本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经验与不足,总结经验、遵循规律,制定具有针对性、稳定性和前瞻性的制度。另一方面,要在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上下功夫。注重沟通协调,促使规章制度之间相互衔接,使实体性要求和程序性规范相结合,提高规章制度的廉洁性。加大检查督促力度,提高规章制度的权威性、执行力。
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的体制机制
全面排查高校廉政风险点。对不同岗位的工作人员从思想道德、制度机制、业务流程、岗位职责、外部环境等方面进行廉政风险排查,并对廉政风险点进行分级管理。对涉及人、财、物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领域、部门、岗位和环节进行重点风险排查,如基建工程、物资设备采购、财务、招生考试等部门;对居于高校决策核心位置的党政决策和民主决策进行重点廉政风险排查,尤其是对校务公开、干部选拔任用民主决策机制不健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力度不够等群众意见较大的方面进行重点排查,提高风险等级。利用“制度+科技”的手段,改变传统的组会、参会等监督手段,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实现同步审计、同步监控、同步预警,逐步实现由被动应付向主动防控的转变。
三、建立健全各项工作的责任体系
一是建立权力与责任清单。高校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各项工作责任主体的分解和落实,不仅要明确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责任,更重要的是要明确职能部门和院系的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日常工作当中。高校纪委要把违纪问题作为执纪的主要对象,协助党委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高等院校坚强的领导核心。
二是注重考核确保廉政责任落实到位。做好年度考核,校、院系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年度总结时,要进行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自查,填写测评表,并交纪委备案。做好重点考核,如在基建维修、组织人事领域,根据实际情况重点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责任制落实及履职情况,考核结果进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做好巡视检查,通过述职述廉、群众测评、个别谈话、民主生活会等方式,深入了解、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依纪依规进行问责。在责任追究过程中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四、提升党风廉政教育的实效性
一是增强廉政教育内容的针对性。采取分类施教的原则根据不同对象选择不同教育内容。对领导干部加强理想信念、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政绩观和经常性党风教育;对重要岗位、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的工作人员开展法律、纪律和程序教育;对教职员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提升教职员工的职业道德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
二是形成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合力。改变目前高校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由纪委单打独斗的现状,成立高校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职能部门和院系的任务和责任,整合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资源,形成由宣传部门牵头的党风廉政“大宣教”格局。纪委制定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责任目标分解及考核办法,使相关部门明确宣传教育的责任,建立奖惩制度,各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合力。
三是丰富廉政教育工作形式。对领导干部,要将理论讲授和实地警示教育相结合;对重要岗位、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工作人员,要坚持将工作规范与廉政教育相结合;对教职员工,要结合开展先进典型报告等活动进行主题宣传教育。
【作者单位:三峡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文系湖北省教育厅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项目“高校纪检监察管理体制的现状与对策研究——以湖北省为例”(编号:18ZD12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