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评论员
历史文化遗产不仅生动述说着过去,也深刻影响着当下和未来。近年来,贵州紧扣时代脉搏,不断赋予历史文化遗产新的内涵,多措并举激活历史文化遗产内生动力,推动历史文化遗产历久弥新,不断为贵州特色文化繁荣、城乡经济发展注入源源动力。
以系统性保护留住历史文化遗产的根脉。对于历史文化遗产而言,保护永远是第一位的。留住历史文化遗产的根脉,有效的系统性保护是关键的一环。一方面,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是多层次、多维度的,不仅仅局限于独立的建筑、历史街区本身,还和其所处的自然环境要素,特定空间内的民风民俗、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息息相关。在保护的过程中,需摒弃孤立、单一的保护理念,从整体着眼,树立系统性思维,统筹推进保护工作。另一方面,要群策群力,全面调动住建、消防、文旅等相关部门的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留住历史文化遗产的根脉。当前,贵州陆续出台《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条例》《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贵州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等,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义务,构筑起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四梁八柱”,增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
以活态传承赋予历史文化遗产时代气息。面对历史文化遗产,要深刻意识到“文化铸其魂”,因为有了文化,遗产才拥有了“灵魂”和生命力。首先,要重视和挖掘历史文化遗产中独特的、能够供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文化形象,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民族文化等。其次,要坚持守正中创新,通过数字化推广、科技赋能、文旅融合等活态传承方式,对历史文化进行创造性转换和创新性发展,赋予其时代气息。如,镇山村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融入当地经济发展与群众生活,与时俱进打造研学体验基地、特色文创产品等,做好“文化特色”和“时代特色”文章,助推村寨“活”起来。
以大众共享推动历史文化遗产行稳致远。没有广大人民的参与,没有和当地群众产生联结,文化遗产就只是“冰冷”的事物。近年来,贵州不断突出村民的主体地位,利用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治,通过成立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积极探索“村民主体、政府主导、社会助力”的可持续发展模式,赋予历史文化遗产持久的生命力。“共建共治共享”机制下,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接受文化熏陶,在热烈而浓厚的历史文化氛围中,也会有越来越多的旁观者变成参与者、传承者,共同推动历史文化遗产行稳致远。
千年文脉绵延不绝,灿烂文明生生不息。当浑厚嘹亮的侗族大歌在鼓楼响起,当议事的村民相聚火塘旁,当游客自发融入当地特色民俗活动中……历经岁月沉淀的历史文化遗产,在保护传承中历久弥新,必将成为贵州繁荣特色文化、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生动注脚。
